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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12-20 07:44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5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许丹青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 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 本次解除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大股东及其 | 质押股份 | 持股份 | 总股本 | | 起始日 | | | 解除日期 | | | | 质权人 | | | 一致行动人 | 数量(股) | 比例 | 比例 | | | | | | | | | | | 许丹青 | 是 | 52,500,000 | 52.51% | 14.40% | 2017 ...
特一药业:关于提前归还非公开发行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3-12-15 10:33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4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非公开发行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 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刊登于法批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使用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在 ...
特一药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15 10:3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特一药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郭文俊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郭彬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 | | |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郭彬、张树涛、王齐忠 | | | |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 | | | | 现场检查时间: 2023 年 月 6 日-2023 年 12 日 | 12 | 月 | 7 |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 | | | | | 现场检查意见 | | (一)公司治理 | | | | 是 | 否 | 不适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 | | | | | | | | | 4) 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基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 | | | | | | | | ...
特一药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2023-12-15 10:33
| 培训时间 | 2023 年 12 7 日 | 月 | | --- | --- | --- | | 培训地点 | 特一药业会议室 | | | 培训主题 | 年减持新规》《优化再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融资监管安排》主要内容及相关案例 | | | 培训讲师 | 郭彬 | | | 参训人员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财务部经理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 | 一、培训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特一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对特一药业相关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场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券事务代表等人员对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任职管理、选任制度、履职方式、履职 保障、责任约束等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对减持新规、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 ...
特一药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1 09: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 简称:特一 JLC1,期权代码:037194。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103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 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 108 名,合计 可行权期权数量为 1,551,480 份,行权价格为 9.23 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分为 3 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 限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
特一药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2023-12-07 10:31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特一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一药业"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承接了特一药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东莞证券对公 司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调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 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 3.54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354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
特一药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3-12-07 10:31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3-098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6 名,实际参加 6 名。公司监事及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 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为进一步确保 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审计需求,按照《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经履 行招标程序 ...
特一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7 10:3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 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
特一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7 10:3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含 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由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经二分之一多数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 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六条 提名委 ...
特一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7 10:31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 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监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及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 员 组 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