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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 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人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南兴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 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 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 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 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聘期自聘任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资格证书。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之一的;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为完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 权利 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所负有 的责任。证券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 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相关业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 宜,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其 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工作。公司董秘办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 日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披露、备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 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积极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投资者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机构调研行为,加强公司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 的了解和支持,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机构投资者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和更具信息优势,可能利用未公开重大消息进行交易的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 (三)持有公司总股本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融资方案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决策前的 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4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提名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监督、专业审计,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 司内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至少2名,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银 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 市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南兴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 ...
南兴股份(002757) -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7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班子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总经理班子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 效管理和全面负责。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1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 监一名,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董事可受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