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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总经理工作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苏州华源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公司的日常 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 ...
华源控股(002787)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 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 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 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自愿无偿将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 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 ...
华源控股(00278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苏州华源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 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 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 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公司进行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担保的行 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非经公司依照法律 及公司章程履行批准程序,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 件。 第六条 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 ...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占2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 过 半数的 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
华源控股(002787)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印章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 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 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 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工程项目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董事会印章 、审计委员会印章 ,以及部 门职章等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印章形态包括实体印章和电子印 章,其中实体印章可以用不同材质刻制。 第四条 部门职章只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内部管理工作需要,对公司(子公司)不产生法律约 束力。 第五条 除法律法规明确不适用的情形或第三方监管机构明确必须要求提供纸质盖章文件外, 电子印章的适用范围与实体印章一致。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证照、协议、凭据、流转单等各类电子 文件与加盖实体印章的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相关法律明确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 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 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 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 ...
华源控股(00278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
华源控股(002787)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 ...
华源控股(0027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苏 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公司股东以及 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 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 ...
华源控股(002787) - 27-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子公司(包括通过并购形成的子公司,下同)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 战略发展方针,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公司的主业发展,防止盲目扩张、人情投资 等不规范的投资行为。 第五条 设立子公司要进行投资论证,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投资论证通过审批后,由筹办小组负责完成子公司的筹办工作。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后,子公司应将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股东名册分别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证券事务部存档。 第三章 子公司投资变动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突出主业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