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CAN HOLDINGS(00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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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印章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印章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 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从运作规范需要出发,避免印章管理出现不规范行为,以有效地维护公司 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 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工程项目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董事会印章 、审计委员会印章 ,以及部 门职章等各种用于明确公司对外、对内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印鉴。印章形态包括实体印章和电子印 章,其中实体印章可以用不同材质刻制。 第四条 部门职章只适用于公司(子公司)内部管理工作需要,对公司(子公司)不产生法律约 束力。 第五条 除法律法规明确不适用的情形或第三方监管机构明确必须要求提供纸质盖章文件外, 电子印章的适用范围与实体印章一致。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证照、协议、凭据、流转单等各类电子 文件与加盖实体印章的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相关法律明确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 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 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 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 ...
华源控股(00278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
华源控股(002787)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5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2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4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 ...
华源控股(00278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苏 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下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公司股东以及 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 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 ...
华源控股(002787) - 27-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 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子公司(包括通过并购形成的子公司,下同)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 战略发展方针,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有利于公司的主业发展,防止盲目扩张、人情投资 等不规范的投资行为。 第五条 设立子公司要进行投资论证,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投资论证通过审批后,由筹办小组负责完成子公司的筹办工作。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后,子公司应将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股东名册分别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证券事务部存档。 第三章 子公司投资变动管理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突出主业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 ...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 投资部 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及战略委员会 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 过 半数的 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 ...
华源控股(00278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 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 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 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 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 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 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
华源控股(002787)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投资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 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 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 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 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 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 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
华源控股(0027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主要包括: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收购和出售 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以及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 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 公告书等; (四)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的报告和请示等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