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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 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 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 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是否就财 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 ...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 ,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 ...
华源控股(002787)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 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 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 第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 ...
华源控股(0027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 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 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 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 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 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 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 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 苏州华源控 ...
华源控股(00278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 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 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对公司、公司各职 能单位、设立的其他机构等组织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 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本章程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以及从非 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是: 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层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2、监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税收有关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公 ...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 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 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二章 董事、高管股份的转让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
华源控股(0027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总经理工作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苏州华源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公司的日常 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 ...
华源控股(002787)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 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 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的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 其组成部门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合法的新闻媒体等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自愿无偿将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 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 ...
华源控股(00278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以及《苏州华源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 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 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 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公司进行对外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担保的行 为。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非经公司依照法律 及公司章程履行批准程序,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 件。 第六条 公司董事应审慎对待 ...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行 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占2名,委员中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 过 半数的 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