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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和《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 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 1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审计委员会 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
华源控股(00278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 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附属公司与 公司 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 的事项。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公司的附属公司是指公司为其控股股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经营协议,公司能 够对其生产经营实施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三)由 公司 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
华源控股(00278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 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 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 其他 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 ...
华源控股(00278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管理办 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 得 擅自 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 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 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 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 创新能力。除 ...
华源控股(00278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 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提供资金、委 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 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披露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是否就财 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 ...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 ,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 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 ...
华源控股(00278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 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 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 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 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 工作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以 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 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 苏州华源控 ...
华源控股(002787)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 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要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工 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对 外报送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 第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规依据的 ...
华源控股(00278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 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内部审计工 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之"内部审计"指对有关事项开展的全面的内部审计,即对公司、公司各职 能单位、设立的其他机构等组织机构所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和评价经 营管理活动、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资料,来促进目标的实现。 本章程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以及从非 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的总体目标是: 1、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使作为管理层决策依据的会计信息更为可靠。 2、监督检查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准则、制度,以及税收有关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维护公 ...
华源控股(0027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0:1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为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该遵守本制度并履行 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 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二章 董事、高管股份的转让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劵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