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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023-12-20 03:47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3)0500348号 目 蒙 起始页码 1-2 鉴证报告 专项说明 1-3 安全场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十八六年目区女湖路 160 号中国公坛十 由于 Tol: 027-86701215 传真 Fax: 027-85424329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 江超杰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夏敏 中国·武汉 2023年12月18日 众环专字(2023)0500348 号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鉴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 ...
红墙股份: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12-20 03:47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1)尽管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 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 能出现波动的情形。(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实施,投资理财的未来实际收益不可预期。(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 ...
红墙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2-20 03:4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 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500027 号"《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及相关开户银行已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披露材料,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
红墙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0 03:47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红墙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3-12-20 03:4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300.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 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 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红墙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0 03:47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 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 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 ...
红墙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4 11:18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6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4日(周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9:15-9:25,9:30-11:30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2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连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
红墙股份: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4 11:16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红墙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戴振军律师、刘浩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 关问题,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 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 ...
红墙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23-11-24 08:4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红墙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现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 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973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 ...
红墙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3-11-24 08:44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 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以公司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红墙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墙化学")提供 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6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973号),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160,000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16,000,000.00元,扣除 尚未支付的承销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2,683,018.87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313,316,981.13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