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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_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天职业字[2023]51185-1号)
2024-03-04 23:34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3]51185-1 号 目 录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 1 0-3-1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3]51185-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贵所于 2023年9月20日下发的《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3001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已收悉。 根据贵所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发 行人会计师"或"申报会计师")接受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高机"或"标的公 司")的会计师,现就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回复说明,具体回复如 下: 说明: 1、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2、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说明如 ...
路畅科技_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申报稿)
2024-03-04 23:3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联重科产业投 | | --- |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27 名交易对 | | | 方 |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 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二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就本次重组所提 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 户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 ...
路畅科技_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申报稿)
2024-03-04 23: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本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 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 证券欺诈问题。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方 对所提供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路畅科技_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核查意见(修订稿)
2024-03-04 23: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之核查意见(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二月 问题一、 申请文件显示:本次交易尚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 批准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重科)分拆湖南中联重科智能高空 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高机或标的资产)上市的建议。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取得联交所相关意见是否为本次交易的前置程 序;(2)截至回函日上述程序的进展、预计完成时间、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以及对本次交易进程的影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华泰联合") 接受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或"路畅科技")的委 托,担任路畅科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路畅科技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
路畅科技_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03-04 23:34
关于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二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路畅科 技")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深圳 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30018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 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并按照要求在《深圳市路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 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审核问询 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 所致。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 ...
路畅科技_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之核查意见
2024-03-04 23:34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之核查意见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对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函 〔2023〕130018 号《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根据贵所的要 求,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 项核查并书面回复如下: 0-4-1 | 目 | 录 2 | | --- | --- | | 问题十、 | 3 | | 问题十一、 | 137 | | 问题十五、 | 200 | 问题十、 申请文件显示:(1)报告期各期,标的资产向中联重科及子公司重大经常 性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89,697.99 万元、94,225.26 万元、102,457.30 万元和 17,168.5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7.28%、31.65%、22.36%和 9.34%,一般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3.89 万元、153 ...
路畅科技_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03-04 23:34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 年 2 月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86-21-5298 5599`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email@fangdalaw.com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受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科 技"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路畅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
路畅科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02-21 11:22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 年 2 月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86-21-5298 5599`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email@fangdalaw.com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 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受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科 技"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路畅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
路畅科技_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申报稿)
2024-01-26 12:1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2813 证券简称:路畅科技 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联重科产业投 | | --- | ---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29 名交易对 | | | 方 | |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 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就本次重组所提 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 户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 ...
路畅科技_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申报稿)
2024-01-26 12:11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3-1-0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和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畅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 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 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