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MEI(002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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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01-11 01:31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董卫峰,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深证上〔2024〕20 号 关于对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 陈 涛,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经本所查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 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豪美新材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豪美新材董事长、总经理董卫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 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的规定,对豪美 新材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豪美新材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 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第 4.3.5 条、第 4.4.2 条 的规定,对豪美新材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 ...
豪美新材: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2024-01-09 10:01
III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金宝大厦 11 层 11F Jinbao Tower, 89 Jinbao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电话(Tel):(86 10)6652 3388 传真(Fax):(86 10)6652 3399 网址(Website): www.junzejun.com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蒙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年1月9日召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 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 ...
豪美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9 10:01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9日(星期二)14:3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 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卫峰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9,379,8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6 ...
豪美新材: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补充公告
2024-01-09 10:01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曹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情 形。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0 日 关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卫峰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会选举董事曹娜 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披露的公告《关 于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豪美新材: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01-02 08:05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转股价格:17.97 元/股 转股期限:202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8 年 1 月 23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现就 2023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开发行了 824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82,4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13,165,660.38 元。容 ...
豪美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豪美新材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2023-12-29 09:0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豪美新材 | | |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申晓毅 联系电话:13924009775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邓骁 联系电话:18665881270 | |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申晓毅、邓骁、孙宁波 | |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 |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2022 年 12 月 15 日 | |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 | |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是 |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是 |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是 | | |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 ...
豪美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08:4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2 月) 1 | 第一章总则 | 4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股份 |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一节 股东 | 9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6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8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20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3 | | 第五章 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董事 | 29 | | 第二节 董事会 | 33 | |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1 | | 第七章 监事会 | 43 | | 第一节 监事 | 43 | | 第二节 监事会 | 44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5 | | --- |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5 | | 第二节 利润分配政策 | 47 | |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豪美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22 08:4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事 务,包括日常工作联络和提名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为 3 人,其中至少 2 人 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人,负责主持提名 ...
豪美新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22 08:47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
豪美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2 08: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条款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四十七条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 |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 | 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 | | 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 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 | |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 | | | 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 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 | |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 | |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 | | …… | 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 | | |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