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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06-27 11:31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6 月 26 日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字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文川先生、乐君波先生、王帅女士提 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 ...
直真科技(003007)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乐君波)
2025-06-27 11:31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乐君波为北京直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出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直真科技(00300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27 11:31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9:15-9:25,9:30- ...
直真科技(003007)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7 11:30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章程》。 1 三、备查文件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 13: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以邮件 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聂俊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直真科技(00300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7 11:30
证券代码:00300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6月26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 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 有关规定,公司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 ...
直真科技: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5 18:27
Group 1 - The company, Beijing Zhizhen Technology Co., Ltd., has received a second round inquiry letter from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regarding its application for a specific object stock issuance [1][2] - The company has conducted a thorough study and response to the inquiries raised in the second round inquiry letter, which will be publicly disclosed [1] - The issuance of stocks is subject to approval by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and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with uncertainties regarding the approval timeline [2] Group 2 - The company will fulfill its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based on the progress of the stock issuance [2] - Investors are advised to pay attention to investment risks associated with the stock issuance process [2]
直真科技(003007) -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5-06-25 11:17
证券简称:直真科技 证券代码:003007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ZZNode Technologies Co., Ltd.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 C207)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1-1-1 声 明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 明书相关章节。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 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直真科技(003007)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5-06-25 11:1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581 号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581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54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 们")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直真科 技")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就问询函中与会计 师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说明: | 黑体(加粗)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 1 一、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使用的简称或名称释义具有与《募 ...
直真科技(003007)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5-06-25 11:17
上市保荐书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二〇二五年六月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 及其保荐代表人胡冰洋、范晓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的有关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 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上市保荐书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所涉简称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3-3-2 上市保荐书 3-3-1 上市保荐书 声 ...
直真科技(003007)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2025-06-25 11:17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 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582 号 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B1158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贵中心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22 号)(以下简称"《第 二轮审核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或"我们")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直真科技")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就问询函中与会计师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说明: | 黑体(加粗) |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涉及申报文件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 1 一、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