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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4-08-12 10:17
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5 层 电话:(0551)62631164 传真:(0551)62620450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天律意 2024 第 01765 号 致: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军、音少杰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 ...
鑫铂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12 10:1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 本 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决议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 他人代行买卖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 义务。 第五条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 ...
鑫铂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2 10:1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过程中的差错、舞 弊和风险,保证对外投资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的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 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 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主要指证券投资。 (二)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 股权投资。 (三)委托理财。 (四)其他对外投资。 第三 ...
鑫铂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2 10:1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 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二章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 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公司与第五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 形成第五条第( ...
鑫铂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2 10:1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 ...
鑫铂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2 10:17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6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监事会核实,公司拟终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19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21,620 股。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继续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无法达到预 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公司拟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 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 ...
鑫铂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2 10:1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唐开健、冯飞、赵明健、赵婷婷、常伟董事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5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当前内外部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继续推进和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因此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 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 ...
鑫铂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12 10:1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经理负责募集 资金及其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 变更有关的信息披露;财务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帐户的开立及 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帐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使用、变更、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信 ...
鑫铂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2 10:17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 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
鑫铂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的公告
2024-08-09 03:50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徽鑫铂 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鑫铂科技担保余额为 93,125.36万元;对鑫铂新能源担保余额为34,138.38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司担 保余额为229,715.56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子公司鑫铂科技的担保余 额为88,125.36万元;对鑫铂新能源担保余额为33,138.38万元;公司对所有子公 司担保余额为223,715.56万元。 ●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市 场开拓情况,公司拟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1.50 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