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J TEL-B(200468)

Search documents
宁通信B:民生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11-28 18:4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 核查意见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普天"或"上市公司")拟以 现金出售方式,向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南京南曼电气有 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 立财务顾问")关于南京普天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有偿聘请各类第 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核查。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在本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 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综上,经独立财务顾问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 方的行为;上市公司在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 估机构等本项目依法需聘请的 ...
宁通信B: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及交易类型等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1-28 18:4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及交易类型等事项之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普天"或"上市公司")拟以 现金出售方式,向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南京南曼电气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曼电气")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 组")。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 发展的行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 否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出售资产,不涉及上市 公司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出售股权,不涉及发行 股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南京普天本次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涉及行业或企业是 ...
宁通信B: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
2024-11-28 18:42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 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特此说明。 2024 年 11 月 27 日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南京轨道交 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轨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南京南曼电气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曼电气")100%股权,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不涉及发 行股份。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情形进 行如下说明: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交易对方及前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 机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 ...
宁通信B: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1-28 18:4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南京普天本次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前 12 个月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 核查,经核查,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为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 让南京普天长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50.7%股权的议案》,将其全部持有的南京普 天长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50.7%股权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售。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南京 普天长乐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涉及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资评报字[2024]066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南京普天长乐通信设备 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409.70 万元,评估 价值 800.57 万元,增幅 295.40%。本次交易标的转让底价不低于评估值 405.89 万元。公司已与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的受让 ...
宁通信B: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11-28 18:42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 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中电国睿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 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现金出售方式向 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南京南曼电气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
宁通信B: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11-28 18:42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聘请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 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的说明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出售方式,向南 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南京南曼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现就公 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1、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024 年 11 月 27 日 特此说明。 南京普天通信 ...
宁通信B:拟1.07亿元出售南京南曼电气100%股权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4-11-28 14:35
证券时报e公司讯,宁通信B(200468)11月28日晚间披露重大资产出售草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将所持南 京南曼电气有限公司100%股权(简称"南曼电气")出售给控股股东所属子公司南京轨道交通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交易价格1.07亿元。 此次交易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南曼电气主营低压配电设备业务,公司主营通信设备业务,通过此次交易,公司将更加聚焦于自身业务 的发展。 此次重大资产出售预计将带来投资收益约4000万元。 ...
宁通信B:民生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4-11-28 14:32
宁通信B:民生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
宁通信B: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涉及南京南曼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4-11-28 14:24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6161020008202400708 | | --- | --- | | 合同编号: | PHT-2024-418 | | 报告类型: |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正衡评报字 2024 第430号 | | 报告名称: | 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涉及南 | | | 京南曼电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 | 评估结论: | 106,825,565.54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4年09月27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正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签名人员: | 李元元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61140012 | | | 王家明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61110014 | | |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 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4年11月22日 t was t and the province ...
宁通信B: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28 14: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声明和承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普天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 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文件的审慎核查后出具的,以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各方 参考。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本次交易各方提供,提供 方对其所提供文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该等信息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 险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