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ON TECHNOLOGY(3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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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2025-08-28 11:58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券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与公司业务 规模相适应、具备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的专职助理人员,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 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投资者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 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或者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银行债务或其它债务提供担保责 任,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具体种类可能是银行借款 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就自身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不适用本制度。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公司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 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履行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四条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 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 1 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应当在 2 个月以内召开。 1 公告。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决 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包括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 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 任委员职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 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升内 部控制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检查工作和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 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UXI BOTON TECHNOLOGY CO., LTD. 章 程 (2025 年 8 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3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26 | | 第三节 | 董事会 30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5 | | 第六章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 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宝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无 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能实质控制的公司,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主体。 第三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 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并接受母公司的监督。 第四条 子公司下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条 子公司的经营、人事、财务、法律、战略、投资等事务接受公司相 关职能部门的指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的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事项"、 "重大事件"或"重大信息"),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及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