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ON TECHNOLOGY(3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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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2648.25万元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 2025-10-29 03:47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Baotong Technology (300031.SZ) announced a total asset impairment provision of 26,482,495.13 yua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2025, significantly impacting its profit for the period [1] Summary by Category Asset Impairment - The total asset impairment provision includes: - Bad debt loss on notes receivable: 14,944,343.45 yuan - Inventory write-down loss: 9,889,523.21 yuan - Contract asset impairment loss: 1,007,710.75 yuan - Reversal of bad debt loss on accounts receivable: 162,917.22 yuan - Bad debt loss on other receivables: 478,000.50 yuan [1] Financial Impact - The total impairment provision has been accounted for in the third quarter of 2025, resulting in a reduction of the company's total profit by 26,482,495.13 yuan for that period [1]
机构风向标 | 宝通科技(300031)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8家
Xin Lang Cai Jing· 2025-10-29 02:17
Core Insights - Baotong Technology (300031.SZ) reported its Q3 2025 results, indicating a total of 8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holding shares, amounting to 25.27 million shares, which represents 6.03% of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1] - The institutional holding ratio increased by 0.08 percentage point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quarter [1]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 The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include China Minsheng Bank Co., Ltd. - Huaxia CSI Animation Game ETF, Hong Kong Central Clearing Limited, and several others, collectively holding 6.03% of Baotong Technology's shares [1] - The increase in institutional holdings reflects a growing interest in the company among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1] Public Funds - In the public fund sector, two funds increased their holdings, namely Huaxia CSI Animation Game ETF and Guotai CSI Animation Game ETF, with an increase ratio of 0.45% [2] - Four public funds reduced their holdings, including GF CSI 1000 ETF and Huashang Runfeng Mixed A, with a slight decrease in holding ratio [2] - A total of 69 public funds did not disclose their holdings this quarter, indicating a potential shift in investment strategies [2] Foreign Investment - One foreign fund, Hong Kong Central Clearing Limited, increased its holdings, contributing an increase ratio of 0.10% [2]
宝通科技: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约2648万元
Sou Hu Cai Jing· 2025-10-28 17:31
Group 1 - Company Baotong Technology (SZ 300031) announced on October 29 that it has made a provision for asset impairment totaling approximately RMB 26.48 million, which will be reflected in the company's Q3 2025 financial results. This provision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the annual accounting firm [1] Group 2 - The A-share market has surpassed 4000 points, marking a significant resurgence after a decade of stagnation, with the technology sector leading the market's transformation and indicating the start of a "slow bull" market pattern [1]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8 10:56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 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 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或者辞职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0:56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公司审计与纪律检查机构通过规范化的审计与纪律检查监督,帮助 和指导各内部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加强风 险、内控管理,监督纪律执行工作,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各内部 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必须依法执行公司审计 与纪律检查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改善生产经 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第二章 审计与纪检机构和审计与纪检人员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 计与纪律检查工作,完善集团化管理、管控机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与纪律检 查制度,明确内部审计与纪律检查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8 10:56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采用通讯方式,则独立董事在专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 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 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 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 和主持;召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8 10:56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 在重大差异; 第一条 为提高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由于相关人员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8 10:56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宝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代替正式信息披露。公司在投资者 关系管理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条件媒体 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0:56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 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按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主持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公司应与总经理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聘任合同,以明确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经理应当具备执行职务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 (六)被中国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8 10:56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 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 息向董事长报告,并告知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