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ON TECHNOLOGY(3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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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通科技(300031)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2:29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举行。本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等方式送达全部董事,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志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 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 项,并形成决议: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的实际经营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
宝通科技(300031) - 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8-28 12:27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2、2020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4 月 18 日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布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 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对外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
宝通科技(300031)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8 12:26
2020 年 股 票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注 销 部 分 股 票 期 权 江 苏 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无 锡 宝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邮 编 : 2 1 0 0 1 9 电 话 : + 8 6 2 5 - 8 3 3 0 4 4 8 0 传 真 : + 8 6 2 5 - 8 3 3 2 9 3 3 5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 并合法存续和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313200007205822566"。本所接受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宝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和投 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已知悉并严格 遵守。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末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 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 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下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相 关事项,包括重大投融资决策,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等方面 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 战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1:58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未载明事项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和公司经营管理的 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董事会议事、决策以及为 实施决策所做的各种安排,均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最终目的,并平等对待全体股 东,关注其他相关人士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依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 规则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见附件1),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 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报送事宜。董事 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 见。 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 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2025-08-28 11:58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设立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券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与公司业务 规模相适应、具备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的专职助理人员,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 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投资者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 董事会秘书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 ...
宝通科技(300031)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11:58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 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