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KAIBAO(3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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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300039)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 公司的与公司治理、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 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
上海凯宝(3000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 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 和核查工作, 审查及监管公司财务和风险管理体系, 监督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决策程序 2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四)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五) 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六) 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七)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
上海凯宝(300039)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八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 因公司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 1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范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确保公司资 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任何人 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 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 其对外担保 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 ...
上海凯宝(30003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8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2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3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16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9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3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8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8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3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39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43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5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47 | | 第二节 | | 内部审计 ...
上海凯宝(3000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 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 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1 /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 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 ...
上海凯宝(3000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1 / 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 规范总 经理的行为,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特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 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工作。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 7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
上海凯宝(3000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1 第二条 股东会性质: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 或者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 第一章 | 总 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 | 1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召集 | | 2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3 | | 第五章 | 会议登记 | | 5 | | 第六章 | 股东会的召开 | | 7 | | 第七章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9 | | 第八章 | 股东会记录 | | 13 | | 第九章 | 其 他 | | ...
上海凯宝(30003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五) 会议通知的日期。不定期会议召开的通知应至少包括上述第(一)、(三) 项内容。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 ...
上海凯宝(3000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则, 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公司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 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 发布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媒体,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公司 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为信息 披露指定报纸,公开披露的信息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披露。 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上述指定媒体, 不得以 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不得以 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2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简单清晰、通俗 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 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 ...
上海凯宝(3000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8 12:4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 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 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 除非经过培训并得到明确授权,否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 工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发言不代表公司。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 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1 / 4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