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ailheroEnviroprotec(300137)
icon
Search documents
ST先河: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之相关问题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2-30 13:48
《关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之相关问题的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1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下发的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65 号《关 于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或"财务顾问")作为本次权益 变动的收购方财务顾问,就关注函涉及需要财务顾问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的相关 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详见正文。 本问询函回复中简称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修订稿)》中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2 问题 1.2024 年 1 月 9 日晚间,你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发 生变更的公告》,称青岛清利的股东将其持有的青岛清利股份全部转让给山东微 网,相关股权转让已完成。我部就相关事项向你公司发出《关注函》。1 月 31 日,你公司披露了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号
2024-12-09 11:11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5397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33696633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6号 文 号 主 题 词 2022年初,先河环保将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河北正茂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正达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先进环保产 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等6家子公司的2021年年终奖,于2022年计提并跨期计入2022年的成本费用。2022年 末,先河环保在未对2021年年终奖跨期计提问题进行更正的情况下,又将母公司及上 述6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2022年年终奖计入2022年成本费用。2023年4月26日,先 河环保公告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先河环保上述将2021年、2022年年终奖均在2022年计提并计入2022年成本费用的 行为,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正)》第九条、第十九条以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的规定, 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4,380.40万元,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4,3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1号
2024-12-09 11:11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5402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33697355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1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1号 当事人:李某壁,男,198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住址:石家庄市裕华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先 河环保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 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但 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先河环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李某壁作为先河环保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知悉先河环保购买、持有银行结构性 存款情况,但未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 定,是对先河环保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22年1月25日至2023年1月30日,先河环保使用资金购买、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 产品。其中,2022年4月18日、26日,持有银行结构性存款最高余额达44,000万元,占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
2024-12-09 11:11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540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33697098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8号 当事人:沈某,男,198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住址:上海市闵行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先 河环保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 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 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先河环保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 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沈某作为先河环保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知悉先河环保上述违法行为,仍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证券法》第八十 二条第三款规定,是对先河环保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3号
2024-12-09 11:11
上述违法事实,有信息披露文件、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李某国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 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当事人李某国提出如下陈述申辩意见:一是不存在信息披露违法的主观故意。5份 协议仅为补充协议,不属于强制披露内容,未对交易推进造成实质影响;未披露5份协 议目的是防止股价波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二是本人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不予处罚情形。三是本案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过重。四是担 任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综上,请求免予处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5404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33697503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3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3号 当事人:李某国,男,196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住址:北京市海淀 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李 某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 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7号)
2024-12-09 11:11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5399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33696889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7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7号 当事人:张某军,男,198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董事长,住址:北京市朝阳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先 河环保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 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 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先河环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2年初,先河环保将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河北正茂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河北正达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北先进环保产 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四川先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久环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等6家子公司的2021年年终奖,于2022年计提并跨期计入2022年的成本费用。2022年 末,先河环保在未对2021年年终奖跨期计提问题进行更正的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9号
2024-12-09 11:11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5401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33697266000 名 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9号 文 号 主 题 词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9号 当事人:吕某,女,198X年X月出生,时任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先河环保或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住址:北京市昌平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先 河环保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 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进行了陈述和申辩,但 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复核,我局认为:一是当事人存在过错;二是当事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有能力也应当对相关事项作出专业的独立判断,不能以相关审计 机构的意见作为唯一的免责理由;三是当事人明知案涉事项不符合规定,仍在董事会 审议中投票同意,未能勤勉尽责。综上,我局对吕某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2022年初,先河环保将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河北正茂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河北正态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ST先河: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12-06 08:36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ST先河 公告编号:2024-084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以下 简称"河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 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4 条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9 条 规定,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七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 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差错更正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财务 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一、实施 ...
ST先河: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11-29 14:52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 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 书>的公告》。 2024 年 8 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 利新能源")、第一大股东李玉国先生和前实际控制人张菊军先生通知,清利新 能源、李玉国先生和张菊军先生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 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和张菊军 进行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相 关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 称"河北监管 ...
ST先河: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4-11-29 13:16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 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 书>的公告》。 2024 年 8 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 利新能源")、第一大股东李玉国先生和前实际控制人张菊军先生通知,清利新 能源、李玉国先生和张菊军先生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 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清利新能源、李玉国和张菊军 进行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相 关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ST 先河 公告编号:2024-083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