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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信: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4-04-21 08:0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 意见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提名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侃先生、张艳江先生、刘诚明先生具备《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
东方国信: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1 08:04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 报")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 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 ...
东方国信: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1 08:04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公司"或"本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 价值,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了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 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 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对 2023 年度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 ...
东方国信: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侃)
2024-04-21 08:04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侃先生为北京东 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东方国信: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08:0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份修订)》等相关规定, 对东方国信《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 ...
东方国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1 08:04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监事会成员。会议于 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 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 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 志刚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 ...
东方国信: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21 08:04
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24-038 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 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 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具体实施,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同时,董事会对超过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追认。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国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东方国信: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1 08:0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 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 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3、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4、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公司董事 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内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 第七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 审部门依法履 ...
东方国信: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08:04
2023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 ...
东方国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1 08:04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 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 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违反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