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KE CHEM(300214)

Search documents
日科化学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06 07:24
之 上市保荐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关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中泰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3-1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 ...
日科化学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修订稿)
2023-11-06 07:2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申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 86 (10) 5835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 问 询 函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3]001650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 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化学或发行 人)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审核问询函第2条】 报告期内,发行人 ACM 系列产品毛利率由 20. 20%持续下滑至 4. 91%,2023 年 1-3月,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82.37%,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产品销售 价格下降等。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均超过20%;同期,发行人 ACR 系列 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28. 60%、154. 02%、169. 19 和 166. 41%, 实际产量超过预 定产能。2 ...
日科化学_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修订稿)
2023-11-06 07:24
股票简称:日科化学 股票代码:300214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之 回复报告(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7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要求,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日科化学"、"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 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山东日科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释义相同。 2、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 ...
日科化学_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11-06 07: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1 | | --- | --- | | 目录 | 2 | | 释义 | 3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4 | |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4 | | | 二、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类型 5 | |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介绍 5 | | | 四、保荐机构关于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相关情形说明 9 | | |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0 | | |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3 | |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4 | |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4 | | | 二、关于本次证券发行合规性的说明 15 | | | 三、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8 | | | 四、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36 | | | 五、对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 | | 见》的核查 ...
日科化学_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3-11-06 07:24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4-2-1 | 正 | 文 6 | | --- | --- | | 第一部分 | 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6 | | 一、 | 《审核问询函》问题 1 6 | | 二、 | 《审核问询函》问题 3 7 | | 第二部分 | 关于发行人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新情况 25 | | 一、 |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25 | | 二、 |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25 | | 三、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25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30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31 | | 六、 | 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31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32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32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4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42 | | 十一、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66 | | 十二、 |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50 | | 十三、 |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500 | | 十四、 | 发 ...
日科化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修订稿)
2023-11-03 10:27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 申话:86(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 函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3]001650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我们 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科化学或发行 人)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审核问询函第2条】 报告期内,发行人 ACM 系列产品毛利率由 20. 20%持续下滑至 4. 91%,2023 年 1-3月,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 82.37%,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产品销售 价格下降等。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比均超过20%;同期,发行人 ACR 系列 产品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28. 60%、154. 02%、169. 19 和 166. 41%, 实际产量超过预 定产能。2023年 3 月末, ...
日科化学: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03 10: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申报稿)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之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 机构")接受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日 科化学")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 并指定赵怡西、李志斌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中泰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上市 ...
日科化学: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3-11-03 10:22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4-2-1 | 正 | 文 6 | | --- | --- | | 第一部分 | 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6 | | 一、 | 《审核问询函》问题 1 6 | | 二、 | 《审核问询函》问题 3 7 | | 第二部分 | 关于发行人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新情况 25 | | 一、 |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25 | | 二、 |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25 | | 三、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25 | | 四、 | 发行人的设立 30 | | 五、 | 发行人的独立性 31 | | 六、 | 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31 | | 七、 |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32 | | 八、 | 发行人的业务 32 | | 九、 |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4 | | 十、 |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42 | | 十一、 |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466 | | 十二、 |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50 | | 十三、 |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500 | | 十四、 | 发 ...
日科化学: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3-11-03 10:21
股票简称:日科化学 股票代码:300214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之 回复报告(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27 号,以下 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要求,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日科化学"、"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机构")、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 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山东日科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释义相同。 2、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 ...
日科化学: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03 10:2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 构")接受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日科 化学")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并 指定赵怡西、李志斌担任本次保荐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特此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出具本项目发行保荐书。 中泰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