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KJ(3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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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2942万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8 18:47
Group 1 - The company, Jiayun Technology, reported a revenue of approximately 1.13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represent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109.3%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a loss of approximately 29.42 million yuan, with a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loss of 0.0464 yuan [1] - In the same period of 2024,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approximately 540 million yuan and a net profit loss of about 31.68 million yuan, with a basic earnings per share loss of 0.0499 yuan [1]
佳云科技(300242.SZ):上半年净亏损2941.87万元
Ge Long Hui A P P· 2025-08-28 14:49
Core Insights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revenue, reaching 1.13 billion yuan, which represents a year-on-year growth of 109.30% [1]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was a loss of 29.42 million yuan, showing a reduction in losses by 7.13%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1] - Revenue from the beauty and skincare segment amounted to 51.90 million yuan, reflecting a year-on-year growth of 6.65% [1]
佳云科技(3002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 ...
佳云科技(30024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1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 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佳云科技(30024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和审查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
佳云科技(300242)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 ...
佳云科技(300242)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管理 能力,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遵循完整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 成本效益性等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 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 ...
佳云科技(3002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事宜,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 ...
佳云科技(30024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披露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 送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本制度所称"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时点的2 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报刊;巨潮资 ...
佳云科技(30024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3:03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 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