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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任子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6 10:17
General Overview - The compensation management system for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t Renzi Hang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aims to establish an incentive and restraint mechanism that aligns with modern corporate governance, ensuring reasonable compensation levels and payment methods [1][2] Applicable Personnel - The management system applies to all company directors, including independent and non-independent directors, as well as senior management personnel such as the general manager, deputy general managers, financial director, and board secretary [1][2] Compensation Structure - Directors' compensation includes independent director allowances, which are subject to approval by the board and shareholders. Non-independent directors do not receive additional compensation if they hold other positions within the company [2][3] - Senior management compensation is based on an annual salary system, which is linked to responsibilities, risks, personal capabilities, and operational performance. The salary consists of a base salary and a performance bonus [3][4] Compensation Payment - Directors' allowances are paid monthly, while senior management's base salary is also paid monthly, with performance bonuses distributed at the end of the fiscal year [4][5] - All compensation amounts are pre-tax, with deductions for personal income tax and soci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s made by the company [4][5] Compensation Adjustment and Incentives - The board's compensation and assessment committee conducts annual evaluations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proposing compensation plans for the following year [5][6] - The compensation system is designed to support the company's strategic goals and may be adjusted in response to significant changes in the external economic environment [5][6] Other Provisions - Any matters not covered by this system will be governed by relevant national laws, regulations, a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6]
ST任子行(3003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2025年7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 务等)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 ...
ST任子行(30031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促进董事会秘书勤勉尽责,提高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 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
ST任子行(3003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 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有关决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任子行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股东会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 ...
ST任子行(30031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 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 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 ...
ST任子行(30031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公司(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 ...
ST任子行(30031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 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 制的关联交易的,应以成本加 ...
ST任子行(30031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股东会议事规则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1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任子行网络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
ST任子行(30031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第一条 为规范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 流转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使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必要的 关注和引导,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密级,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并保证未公 开重大信息处于可控状态。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 (二)发生或拟发 ...
ST任子行(300311)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6 09:45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 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 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督促责任人签字确认。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掌握进度,了解审计 情况及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