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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维医疗: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一)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公司章 程》有关担保的规定; (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拒绝强令为他人提供担保 的行为;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宁波戴维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宁波戴 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 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
戴维医疗: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切实维护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利益, 规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行为,提高财务审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选 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选聘 职责。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
戴维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 则 4 |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根据董事会制 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管理政策及架构,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与绩效,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戴维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保证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条 董事会以会议的方式行使职权。除《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的交易事项外,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如下交易事项: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
戴维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 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 披露》及《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确定关联交易应遵循实质高于形 式原则。公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 ...
戴维医疗: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4-08 11: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李则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李则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 务,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25年11月02日止。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则东先生的辞职自辞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则东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 营。李则东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公司董事、 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则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72,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34%。李则东先生承诺会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变动的要求。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则东先生担任 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1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 ...
戴维医疗: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 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将权益、股 权、技术、债权、厂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依照本制 度第三条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的行为。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 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 ...
戴维医疗: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4-08 11:18
证券代码:300314 证券简称:戴维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曾于2023年0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 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 月。该事项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公告之日,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 已使用19,000万元。 由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较为充沛,为了提高资金收益 率,公司于2024年04月0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包括下属 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 ...
戴维医疗: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08 11: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1.1 信息披露事务》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 件及《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 "直通披露",是指公司按深交所相关规定,将应当对 外披露的信 ...
戴维医疗: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奚盈盈)
2024-04-08 11:18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奚盈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 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奚盈盈,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国家注册审核员、助理工程师。曾任宁波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办公室主 任、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技术服务部经理、协会副秘书 长、秘书长,现任国医械华光认证(杭州)有限公司宁波地区负责人、宁 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