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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30032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2025-10-24 12: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硕贝德") 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本人徐孝 民被提名为硕贝德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本人承诺如下: 特此承诺。 承诺人:徐孝民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 ...
硕贝德(30032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2: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 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 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照《公司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 ...
硕贝德(3003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2:17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的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 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 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 ...
硕贝德(30032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2:17
第一条 为适应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或兼任总经理的董事担 任 ...
硕贝德(30032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2: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 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 ...
硕贝德(300322)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4 12: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硕贝德 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确保本办法的有效实 施,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具体实施, 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 ...
硕贝德(3003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2: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和日常经营的稳定性,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 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四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
硕贝德(3003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2: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本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 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 ...
硕贝德(30032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12: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硕贝德无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
硕贝德(30032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12:1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的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