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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宜安科技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16 10:13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 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 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 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 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 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 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 ...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16 10:13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本条所述人员从事融资交易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禁 ...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16 10:13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 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深圳 证券交易 ...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16 10:13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8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10 月 16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宜安科技"或 "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守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作出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 ...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子公司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16 10:13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 有序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第六条 公司对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订、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和报告制度、内部审计监督与检查等方面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七条 公司应当依法参与建立子公司的治理架构,确定子公司章程的主要条 款,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子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立。 第八条 公司通过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办法实现对控股子 公司的治理监控。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 ...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16 10:13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 ...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3-10-16 10:13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 闭会期间能够依法规范、有效、勤勉地行使职权,完善公司董事会的办公会议机制,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本着守法合规、高效灵活、加快决策的原则,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其他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长办公会是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能的制度安排之一,是董事会闭会 期间,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听取公司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对公司"三重一大"等重大 事项进行研究和审议的工作会议。董事长办公会可以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重 大事项进行决策,履行对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事务进行监督和协调职能,贯彻股东 大会及董事会的决策精神,督查任务执行情况及工作绩效。 第二章 会议通知及召开 第三条 董事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重大事项或董事长认为必 要时,董事长可召开临时董事长办公会。 第四条 董事长办公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因特殊情形不能履行职责时, 董事长可根据需要指定公司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4.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五条 董事长 ...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16 10:13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生产总监、销售总 监、财务负责人、技术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16 10:13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 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 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 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理层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经理层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以 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董事长办公会议决议、总经理 办公会议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与聘用 第五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生 产总监、技术总监、 ...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16 10:13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3、由本制度第四条第(二)项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