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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30035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20:11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L10167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11 |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L10167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审计报告 第 1 页 | (一)收入确认 | ...
华鹏飞(300350) - 华鹏飞: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20:1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10168 号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鹏飞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 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华鹏飞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 ...
华鹏飞(30035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5-04-28 20:11
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10170 号 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我们审计了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2024 年度的 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出具 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L1016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华鹏飞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鹏飞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 | 目 录 | 页 次 | | - ...
华鹏飞(300350)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20:11
关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城证券")作为华鹏飞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鹏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287,846股, 发行价格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7.7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 用10,464,150.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
华鹏飞(30035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曲新)
2025-04-28 19:44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曲新,女,生于1963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财务管 理研究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公司 计划财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高级专家、 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智慧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5日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任职期内,本人 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1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情况。 (曲新) 本人作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 ...
华鹏飞(30035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凯颂)
2025-04-28 19:44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龚凯颂) 本人作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4年任职 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龚凯颂,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5年12月,中山大学博士 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担任天津市汽车刮水器厂干部、广州三晶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山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万昌 印刷包装股份有限 ...
华鹏飞(30035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川)
2025-04-28 19:44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徐川,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64年5月,研究生学历。曾在 西南交通大学铁道运输系任教,曾任职成都市荣大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报业 集团大客户部经理、深圳物流采购联合会副秘书长、深圳市国际配送协会秘书长、 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凯东源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1年至今任深圳市公路货运与物流行业协会秘书长,2022年9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任职期内,本人 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川) 本人作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 ...
华鹏飞(300350)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盛宝军)
2025-04-28 19:44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盛宝军) 本人作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4年任职 期间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5年2月25日,本人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人的辞任申请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于2025年3月13日生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任职期内,本人 1 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
华鹏飞(30035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9:16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川先生、曲新女士、姜洪章先生和已离任的独立董 事盛宝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川先生、曲新女士、姜洪章先生和已离任的独立 董事盛宝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 及其直系亲属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华鹏飞(300350)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04-28 19:16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5)032号 特别提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