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VER TECHNOLOGY(30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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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14 10:34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08)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1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 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023 年度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 12,010,845 ...
恒华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14 10:34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12)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 ...
恒华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4 10:34
2023年,公司在"BIM平台软件及行业数字化应用和运营的服务商"战略目 标引领下,持续拓展以自主可控BIM底层平台为核心的大场景工业软件应用市场, 聚焦BIM平台及软件、设计咨询、行业资产数字化应用核心主业,深入挖掘市场 需求,持续优化产品功能和服务模式,全力推进提质增效,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880.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46%;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86.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1,399.72万元,公司业绩实现扭亏为盈。 具体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 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积极 ...
恒华科技: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3-14 10:34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13)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总经理罗新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 长江春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金宁女士、黄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恒华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14 10:3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1/3,且至少包括 1 名 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 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
恒华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4 10:3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 内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 --- | | | |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6 ...
恒华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力波)
2024-03-14 10:3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力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 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 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 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并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 制、薪酬激励、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以严谨的态度 ...
恒华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4 10:3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 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恒华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07 10:06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03)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罗新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 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 期投资价值的认同,罗新伟先生于2024年2月7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现将本次增持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罗新伟先生。 5、本次增持实施前,罗新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春华先生、陈显龙先生、 方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83,610,0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1%。 2、本次增持实施前,罗新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7,404,21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9.57%。 3、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罗新伟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内,罗新伟先生不 ...
恒华科技: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4-01-25 09:22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 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311009217,发证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 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 (2023 年度-2025 年度)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02)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6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