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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14 10:34
| 编制单位: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年期初占用 | 2023年度占用 累计发生金额 | 2023年度占用 资金的利息 | 2023年度偿还 | 2023年期末占用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资金占用 | | 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资金余额 | (不含利息) | (如有) | 累计发生金额 | 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实际控制人 | | | | | | | | | | | | 及其附属企 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实际控制 | | | | | | | ...
恒华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14 10: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 ...
恒华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磊)
2024-03-14 10:34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 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 事项,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 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并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 提名任命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积极发挥 ...
恒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14 10:34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 ...
恒华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14 10:34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05)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12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3月1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叁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中国证 ...
恒华科技:关于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3-14 10:34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14)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情况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显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重心调整, 陈显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陈显龙先生辞去上述职务 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显龙 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 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思琪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 工作安排调整,李思琪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李思琪女士辞去 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李思琪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 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
恒华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14 10:34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08)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1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 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2023 年度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 12,010,845 ...
恒华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14 10:34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12)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 ...
恒华科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4 10:34
2023年,公司在"BIM平台软件及行业数字化应用和运营的服务商"战略目 标引领下,持续拓展以自主可控BIM底层平台为核心的大场景工业软件应用市场, 聚焦BIM平台及软件、设计咨询、行业资产数字化应用核心主业,深入挖掘市场 需求,持续优化产品功能和服务模式,全力推进提质增效,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880.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46%;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786.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1,399.72万元,公司业绩实现扭亏为盈。 具体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年,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 负责的态度,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治 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积极 ...
恒华科技: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3-14 10:34
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4(013)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五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总经理罗新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为保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 长江春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金宁女士、黄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