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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2024-03-28 12:52
| |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公司")董事 会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上 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48 号)(以 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对 《关注函》所涉问题回复如下: 一、补充说明你公司与鑫迈迪、睿诺电子和睿诺光电等实体签订若干购销合 同的业务背景、原因,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结合该等交易的预期收益和 风险敞口说明其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相关交易是否存在变相财务资助或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业务背景、原因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和成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以 公司业务及潜在客户开拓为理由,介绍公司与江苏鑫迈迪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鑫迈迪")与枣庄睿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睿诺电子")及 枣庄睿诺光电信息有限 ...
飞凯材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有关问题的专项回复
2024-03-28 12:52
关于深 圳 证券 交易 所 对 上 海 飞凯 材 料科 技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 注 函 有关 问 题的 专 项 回复 天职业字[2024]23763 号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目 录 关注函回复 1 1 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有关问题的专项回复 天职业字[2024]23763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飞凯材料")转 来的《关于对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 第 48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已收悉。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我们")对关注函中需要年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进 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问题:你公司披露《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因前述合同诈骗案 预计将新增计提较大数额资产减值,拟将前期预告净利润 19,555.74 万元- 26,074.31 万元调减为 10,290.09 万元-15,435.10 万元。请年审会计师就公司 业绩预告修正的准确性及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业绩修正的合规性 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
飞凯材料:《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0:49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四年三月 | 第一章 | | 总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3 | | 第一节 | | 监事 33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制度 3 ...
飞凯材料: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3-27 10:46
| 证券代码:300398 |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 公告编号:2024-04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8 |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 | 1、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规划,为支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该额度含 2024 年前已履行但 尚未全额归还的融资款项)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如下: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30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设备贷、 并购贷款、远期结售汇、票据质押、在建工程项目贷、保理融资、汇票贴现、法 人续贷、结算前风险等信贷业务,前述银行授信额度、业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最 终将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 公司申请开展净融入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
飞凯材料: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27 10:46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
飞凯材料: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10:46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5 债券代码:123078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正常运作,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在公司 治理中的作用,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经征求各方意见,同意补选 董事陆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 员组成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八名,实到董事八名。 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4 人,董 ...
飞凯材料: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7 10:46
| 证券代码:300398 |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 公告编号:2024-038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8 |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在 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 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授权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 ...
飞凯材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7 10:46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 聘, 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结 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 并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选聘程序。公司选 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需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 并 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后, 报董事会审议, 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 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 ...
飞凯材料: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10:46
| 证券代码:300398 |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 公告编号:2024-036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8 |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审议通过《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严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长 ZHANG JINSHAN 先生代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2. 审议通过《上 ...
飞凯材料: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3-27 10:46
| 证券代码:300398 |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 公告编号:2024-03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78 | 债券简称:飞凯转债 | |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暨补选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历及兼职情况,认为其符合公司实际需要。2023 年 12 月 27 日,ZHANG JINSHAN 先生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飞凯控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有关报告、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直接负责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鉴于 ZHANG JINSHAN 先生已充分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加强了对有关法规的学习,同 时其作为公司的创始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领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熟知公司 经营发展情况,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有利于公司战略发 展的稳定性,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此之 外,ZHANG JINSHAN 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