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yu Group(3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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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30040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 人选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采用累积投 票制选举董事,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予以特别说明。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者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投票程序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第七条 出席会议股东投票时,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总数等于或小于合法 拥有的有效 ...
汉宇集团(300403)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业务, 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等)开办证 券投资业务需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未经公司同意,下属子公司不得开展证券投 资业务。 第六条 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致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不得使用 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 第七条 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 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从事证券投资的范围: (一)作为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
汉宇集团(300403)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为保障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 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汉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制度。 第一条 定义 1、公司,指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3、内部董事,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者公 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4、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5、外部董事,指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的非独立董事。 第二条 薪酬标准 1、内部董事: 根据其在公司内部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年薪,按照公司工资岗位绩效 考核制度确定,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2、对公司有杰出贡献的董事,需向其发放的个人年薪总额超过本制度所规 定的年薪总额度范围的,由公司 ...
汉宇集团(300403) - 公司章程
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广东·江门 1 | | | | 第一章 总则 4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5 | | 第三章 股份 5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8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 | 第一节 股东 9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2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2 |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2 | |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43 | | 第一节 通知 43 | | 第二 ...
汉宇集团(30040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 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 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 公司通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 的行为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投资股权、不动产、经营性资产,单独或与 他人合资、合作的形式新建、扩建项目以及其他长期、短期债券、委托理财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 (三)坚持经济效益优先的原则 ...
汉宇集团(30040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七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 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超过计划募集 ...
汉宇集团(3004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监督、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 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司》《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一章 总则 1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 ...
汉宇集团(30040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并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 ...
汉宇集团(300403)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明 确总经理职责,确保总经理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汉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范围为总经理班子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班子成员应按照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 行有效管理和全面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
汉宇集团(3004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5 11:02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九)审议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