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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强生物(3004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10-28 11:35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行为,保证董事 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 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事 务代表等。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其 任职资格 ...
九强生物(3004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10-28 11:35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做到事前审 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其中一名独立董 事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他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后,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 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 员。 1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
九强生物(30040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京九 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 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 ...
九强生物(30040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对外担保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 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
九强生物(30040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投资行为: (一)全资或与他人合资新设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通过收购、债转股、资产置换等方式取得被投企业股权; (三)对原持有股权企业的增资,包括公司对其单方面增资、与其他股东的等 比例增资、非等比例增资等; (四)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五)股票、基金投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券投资; (七)公司本部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八)其他投资。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 1 战略,有利于增强公 ...
九强生物(300406) - 融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及其 子公司的融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九强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融资包括: (一)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公司权益资本的融资,包括发行股票、 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二)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公司负债的融资,如向银行或非银行 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和保函等。 (一)负责办理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债务融资工具等融资类业务相关事宜; (二)负责公司债务性融资活动的策划与论证; (三)负责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债务融资工具等融资类业务相关文件的收 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四)负责所有筹融资类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五)严格监控筹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合同协议约定 ...
九强生物(300406) -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 司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在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 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款等方式将资金、资 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 成本和其它支出。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 ...
九强生物(300406)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 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 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1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 ...
九强生物(3004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8 11:35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行为,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以及《北 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 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 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委托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
九强生物(3004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1:35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