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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捐赠 事务的管理,在充分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 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处分权的合法财 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方,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分公司的对外捐 赠行为。 第二章 对外捐赠原则 第四条 依法捐赠。对外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 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非公益摊派性捐赠应当依法拒绝。 第五条 自愿无偿。公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第二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的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北京康斯特仪 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 (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北京康斯特仪 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 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 遵循平等、自愿、公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者传闻; (四)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者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业务经营及内部治理相关重大事件,以及突然发生、需要采取 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外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 生事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行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 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为日常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当规范、理性、有序, 充分关注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应当及时了解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主动 做好规则提示。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每季度检查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