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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10-23 11:0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 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 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 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 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证券部为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 案工作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批准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决策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3 11:02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 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 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康斯特 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所称"公司及 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与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 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董事会秘书 除外)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理层组成与聘用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层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本条不得担任总经理的情形,同时适用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形、 拟聘任该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 营运作,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监控和管理,确保被投资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地 发展,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指公司或其全资、控股的下属公司以包括但 不限于货币资金、实物、债权、股权、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 用权、非专利技术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同境内、境外企业事 业单位、团队、个人进行合资或合作经营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但不包 括证券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全资、 控股子公司系指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且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性控制权的被投 资公司;参股公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离职管理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稳定性,保障公司及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离职情形 董事离职包括以下情形: 1. 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 2. 主动提交辞职报告; 3. 股东会决议解除职务; 4. 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括以下情形: 1. 任期届满未连聘连任; 2. 主动提交辞职报告; 3. 董事会决议解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运 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 ...
康斯特:第三季度净利4019.52万元 同比增30.66%
Ge Long Hui A P P· 2025-10-23 11:02
格隆汇10月23日|康斯特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1.48亿元,同比增长22.24%;净利润为4019.52万元, 同比增长30.66%。前三季度营收为3.94亿元,同比增长9.99%;净利润为9432.47万元,同比增长 5.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