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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者传闻; (四)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者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业务经营及内部治理相关重大事件,以及突然发生、需要采取 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外部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 生事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 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 遵循平等、自愿、公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 (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北京康斯特仪 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行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 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的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为日常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其所持本公司 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当规范、理性、有序, 充分关注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应当及时了解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主动 做好规则提示。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每季度检查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发现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北京康 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议事规则及职责权限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四条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 主持。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管理、披露、保密, 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 定,对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应当披露 ...
康斯特(300445) -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10-23 11:02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与责任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积极、有效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提升公 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不包 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