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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股份(30046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 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聘任及解聘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可以由专职 ...
星徽股份(30046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意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 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 其相关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提供的部门负责人及 直接经办人、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 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 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后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 准。 ...
星徽股份(30046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广东 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 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六条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证券事务部应分别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和 5 日前以 ...
星徽股份(300464)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行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 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其持有的股份 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 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 ...
星徽股份(30046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 以上,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 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第二章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 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第七条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 ...
星徽股份(300464)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 品交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广 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互换)、期 货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等。 第三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 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或是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具有相关 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 进行交易。公司及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应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经 营。 第四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只能以其自有账户、自有资金从事该等业务,不得 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开展金 ...
星徽股份(30046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窗口 期交易、限售期出售股票等禁止行 ...
星徽股份(30046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星徽精 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 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 ...
星徽股份(30046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如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 度等),按照该等专门管理制度执行;除前述外,公司对外投资应遵照本制度执 行。 本制度所指"交易"特指对外投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投资行为。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续存公司或企业的股 权或股票投资、合伙企业出资份 ...
星徽股份(300464)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4:27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 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四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的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只要公司持续经营, 就要持续保障市值管理工作的开展,市值管理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五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