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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300477)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4 12:32
Financial Projections - The estimated net profit for 2024 is projected to be a loss between RMB 42.9 million and RMB 62.88 million, compared to a loss of RMB 64.34 million in the same period last year[3]. - The total profit is expected to be a loss between RMB 67.6 million and RMB 98 million, down from a loss of RMB 88.16 million in the previous year[3]. - Th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gains and losses is projected to be a loss between RMB 43.99 million and RMB 63.97 million, compared to a loss of RMB 54.26 million last year[3]. - The financial data in this earnings forecast is preliminary and has not been audited by an accounting firm[6]. - Detailed financial data for the 2024 annual performance will be disclosed in the annual report[6]. Profit Decline Factors - The decline in profit is primarily due to the low and fluctuating prices of lithium battery cathode materials, particularly iron phosphate, which significantly reduced gross profit[4]. - The company has made provisions for impairment on inventory and accounts receivable based on prudence principles and relevant accounting standards[5]. - There are indications of goodwill impairment related to the acquisition of Hunan Yacheng New Energy Co., Ltd., pending evaluation by an assessment agency[5]. - The operating conditions of the controlling subsidiary Tianjin Maolian Technology Co., Ltd. are poor, leading to increased income tax expenses due to the inability to utilize deferred tax assets[5]. Investor Guidance - Investors are advised to make cautious decisions and be aware of investment risks[6].
合纵科技(300477) -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1-23 12:02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公司湖 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提供不超过220,000万元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新增的担保、已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及原有担保的 展期或续保),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湖南雅城为公司向湖南雅城实施担保事项提供全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 保。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 办理上述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 ...
合纵科技(300477) -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2025-01-17 10:46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和股东、董事兼总经理韦强先生等三人所持公 司 92,423,654 股股份将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 10 时起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 10 时 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被司法拍卖。 经公司查询,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本场已流拍,无人出 价。 本次流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 注上述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
合纵科技(300477) -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16 11:54
关于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一月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 ...
合纵科技(300477)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1-08 10:32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召集人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1 月 8 日 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8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
合纵科技(300477) -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08 10:32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关于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一月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