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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19 10:5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等原因而 导致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按照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补选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
合纵科技: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1-19 10:51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 ...
合纵科技: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19 10:51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最新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二十 | …… | …… | | |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 | |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 | 四条 |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
合纵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19 10:5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新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合纵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19 10:51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标的名称: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 2、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本次交易对方为南京合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合 聚"),其部分合伙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近亲属或亲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赫利俄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利俄斯")受让南京 合聚所持湖南雅城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5、交易标的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本次受让湖南雅城部分少数股 权,不会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亦不涉及 ...
合纵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1-19 10:5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相关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员工激励计划及考核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其职务;主任委 员既不履行职务,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务的,任何一名委员均有权将有关 情况向公 ...
合纵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9 10:51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于2024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16 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 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泽刚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 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为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利益输送,优化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对标的公司 的控制权,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赫利俄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利俄 斯")拟受让南京合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合聚")所 持有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雅城")4. ...
合纵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4-01-19 10:51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2 月 5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
合纵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01-19 10:5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合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 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二章 会议的通知与召开 第四条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过邮件、 邮寄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临时会议通知 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