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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300493)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人组成。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会固有委员,其他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在董 事范围内选举产生。 1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 的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 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 ...
润欣科技(300493)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子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并 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 控制度,并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备案。 第四章 内审管理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子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公司、 或者虽然未超过 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 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如果单个子公 司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10%以上的, 则该子公司为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或份 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 处置等股东权利。 第四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 ...
润欣科技(30049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第二条 关联交易的定义: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定 义见下文第三条)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 子公司除外);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 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 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润欣科技(300493)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不包括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外投资事项,均按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 批手续。 第五条 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依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 民币;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四)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五)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
润欣科技(300493)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评价内部 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及时发现公司及下 属分、子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和实施改进方案,确保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 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对实现控制目标提供合理保 证的程度,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遵循的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 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 位、重大业 ...
润欣科技(3004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 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 司股份。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
润欣科技(300493)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有 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 险。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 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润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 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 ...
润欣科技(3004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以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
润欣科技(3004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 及信息披露的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 接向深交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 义务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规范运作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董 事会秘 ...
润欣科技(30049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第三节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其中必须 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