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une Tech(300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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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3004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以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 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
润欣科技(3004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 及信息披露的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 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 接向深交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1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 义务和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规范运作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系人。董 事会秘 ...
润欣科技(30049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第三节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其中必须 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
润欣科技(30049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1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 保资金使用安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的投资管理体系,充分 体现可靠、科学、高效的投资决策原则,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依照《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 ...
润欣科技(300493) -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 正常生产经营和国际投资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 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1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 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 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 相匹配。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 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八条 公司需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 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进行,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
润欣科技(30049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一) 负责并敦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对重大信息的收集、整理;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 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的定 期报告和临时 ...
润欣科技(30049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1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 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 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 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人员都应做 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2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 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公 司章程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 过公司资产总额 30%,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 ...
润欣科技(3004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1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 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 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 ...
润欣科技(30049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 1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 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 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 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二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提名委员 会主任委员 ...
润欣科技(300493)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0:49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障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 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的管理规定,对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 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监督、评价活动,旨在增加公司价值和改善公司运 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等主体需要进行审计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 且为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