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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但相关法 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或欠缺职工代表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 事会之日自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 ...
健帆生物(30052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管理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 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在年报披露前,公司应安排每位独立董事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 实地考察,并做好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 相关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 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 独 ...
健帆生物(300529)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有效防范 和控制国际结算业务中的外币汇率风险、外币贷款利率风险等风险,同时加强对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择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单一品种或者上述产品的组合, 对应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 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 ...
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2025 年 11 月)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健 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 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三条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 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 ...
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二)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总裁)、副经理(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基础薪酬以岗位价值、具体职责为主要依据,并兼顾同等职位、区域 位置的市场薪酬行情,体现"责、权、利"的统一和公平、公正原则; (二)绩效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相 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约束和激励并行。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 ...
健帆生物(300529)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以规范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确保经理 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第二条 本细则规定了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经理的职权、经理 人员的责任、经理(总裁)办公会等内容。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经理(公司称"总裁")、副经理(公 司称"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公司称"财务总监")。 第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 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对经理负责。 第二章 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六条 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 ...
健帆生物(30052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 控制委托理财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理财产品的界定及管理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 托 ...
健帆生物(3005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 作为公司负责选择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
健帆生物(3005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
健帆生物(300529) -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0:01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025年11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本次可转债"或"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 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可转债")为公司依据《健 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称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