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CAM(300554)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三超新材(30055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 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 ...
三超新材(30055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 ...
三超新材(30055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三超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 ...
三超新材(30055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 ...
三超新材(30055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简称为: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 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 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 投资的原则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 法律、法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的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 势;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 理,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五 ...
三超新材(30055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 函等。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 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 ...
三超新材(30055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 依法履行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二) 督促子公司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经营,制度运 (一) 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 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 50%以上。 第三条 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司的资产 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选择权和财 务审计监督权等。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管理,建立 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 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 ...
三超新材(3005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辞任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公司收到辞任报告之日生效。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 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 第六条 董事 ...
三超新材(30055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应 当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本年 度审计 ...
三超新材(30055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