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SCAM(300554)
icon
Search documents
三超新材(30055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 二 章 人 员 结 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 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 员由委员选举,报董事会审批产生。 南 京 三 超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三超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特设 ...
三超新材(30055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登记备案和管理工 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外报道传送 的文件、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 ...
三超新材(300554)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 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 二 章 人 员 结 构 南 京 三 超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 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 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 ...
三超新材(30055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一)在主营业务范 ...
三超新材(30055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 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 ...
三超新材(30055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 ...
三超新材(30055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 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 ...
三超新材(30055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三超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 ...
三超新材(30055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简称为: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 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四条 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 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 投资的原则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 法律、法规、《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的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挥和加强公司的竞争优 势; (四)采取审慎态度,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对实施过程进行相关的风险管 理,兼顾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五 ...
三超新材(30055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3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汇票、保 函等。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批准,下属 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