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cin Pharmaceutical(30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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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3005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47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及公司证券事务管理。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1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 ...
海辰药业(3005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47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以及《公司章程》(以下称 "《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系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目前设独立董事 3 名。如果《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发 生变更,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是独立董事,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海辰药业(300584)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47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南 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 统、互联网投票系统。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议案、议案类型等有关事项作 ...
海辰药业(3005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47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下列事项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应提交股东会 审议: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 ...
海辰药业(3005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47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 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
海辰药业(30058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47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 ——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 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 ...
海辰药业(300584)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47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 定。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 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 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或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 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董事会必须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 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二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行为, 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 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 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 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
海辰药业(30058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47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6】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董事会、管理层 的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
海辰药业(3005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47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 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二章 任职资格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 识; (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 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
海辰药业(300584)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陆涛
2025-06-26 12:46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 名 陆涛 为 南京海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 南京海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 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 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南京海辰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五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 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 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