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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300607) -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18
反洗钱及经济制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洗钱、 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预防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及防范相关出口管制和经 济制裁风险(以下统称"洗钱及经济制裁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香港《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及香港金融管理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等 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适用的出口管制和经济制裁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各项业务活动:国际贸易和跨境交易、境内交易、客户和供应商合作、投资 和并购活动、资金结算和金融服务、技术合作和知识产权交易。 第三条 公司各境外子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时,应当遵循驻在国家(地区) 的反洗钱法律规定,协助配合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机构的工作,在驻在国家 (地区)法律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严格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要求。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定公司反洗钱基本制度; (三)授权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公司洗钱风险管理; 第三章 洗钱风险管理架构 第六条 公司应建立 ...
拓斯达(3006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1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最高决策权。在 《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 事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四)审议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第三条 公司股东、董事及其他出席、列席股东会的人员应当在股东会议 事过程中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会的正常 秩序,保障股东会的议事正常有序进行。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
拓斯达(300607) - 内部审计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1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保障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 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 配置若干内部审计人员(以下简称"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责任机构及其职权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为负责内部审计的职能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 ...
拓斯达(300607) - 股息分派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1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董事会在宣布派发或建议派发股息前,须考虑下列因素: 3.2.本公司派付股息亦须遵守适用法律法规。 3.3.每年股息支付率会有所不同。本公司不保证会在任何指定期间将 支付任何特定金额之股息。 股息分派制度(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1.目的 1.1.本政策旨在向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董事会及股东会订立指引,以决定是否宣派、支付股息及向本公司股 东支付之股息水平。 2.整体政策 2.1.本公司股息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股息分配政 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本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及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 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宣派股息考虑因素 4.1.董事会可决定并向本公司股东支付其认为适当之中期股息,以及 建议支付末期股息,惟须交由股东于本公司股东会上批准。 4.2.本政策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政策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 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5.其他 5.1.本政策与有关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拓斯达(300607) -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
2025-12-30 12:1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 制度 二〇二五年 12 月 1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信 息安全,规范公司及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和上市过程中的 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 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 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和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 下简称"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 交易。本制度适 ...
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1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 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至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当包括 1 名职工董事,并至 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和信息披露的保密工 作,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组织 筹备事宜,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 ...
拓斯达(3006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1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 相关规定、《香港上市规则》、其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应当披露的,所 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 ...
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1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挥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 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负责处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包括日常工作联络和审计委员会会 议的组织筹备等。 第二章 成员及 ...
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18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广东拓斯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董 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一条 当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人数低于本议事规则规定人数 时,董事会应当根据本议事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 1 页 / 共 6 页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
拓斯达(3006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30 12:18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及《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 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其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