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ejiang Yangfan New Materials (30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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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7 12:17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信诚路 31 号扬帆大厦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会议 召开 48 小时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由董事会秘书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审议通过如 下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樊彬、樊培仁、陶明、樊相东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 就 ...
扬帆新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1-27 12:17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福利先生、黄法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均已 满六年,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 专门委员会职务,亦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福利先生、 黄法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张福利先生、黄法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 ...
扬帆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苏为科
2024-11-27 12:17
声明人苏为科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扬帆新材: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1-27 12:17
朱惠娣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5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帆新材")第四届 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民主 选举、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朱惠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见附件)。 2024 年 11 月 27 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朱惠娣:1974 年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上 虞舜虹纺织漂染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专员,浙江华鸿色纺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现任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科员,职工代表监事。 朱惠娣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现有《公司 ...
扬帆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申杰
2024-11-27 12:17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申杰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 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 ...
扬帆新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苏为科
2024-11-27 12:17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苏为科为浙江扬帆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 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 ...
扬帆新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11-19 09:38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 浙江扬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帆控股")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 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股份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 东 | 是否为 第一大 股东及 | 解除质押 | 本次解除 质押占其 | 本次解除 质押占公 | 质押开始 日期(逐 | | 解除日期 |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 | 一致行 | 股数(股) | 所持股份 | 司总股本 | 笔列示) | | | | | | 称 | | | 比例 | 比例 | | | | | | | | 动人 | | | | | | | | | | 扬 帆 | | | | | 2024 1 ...
扬帆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0:07
证券代码:300637 证券简称:扬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通过现场和网络的形式召开。公司已于会议召开 48 小时前以通讯方式 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编制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期间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和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 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 公告。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