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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300672)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1-24 16:0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 | 获授的限制 | 占本计划授予限 | 占目前公司股 | | --- | --- | --- | --- | | 姓名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制性股票总数的 比例 | 本总额的比例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 266.08 | 81.60% | 1.23% | | (247 人) | | | | | 预留股份 | 60.00 | 18.40% | 0.28% | | 合计 | 326.08 | 100.00% | 1.50%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量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外籍人员。 3、上述激励对象中王景新先生为中国台湾籍。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 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 ...
国科微(300672) -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01-24 16:00
证券简称:国科微 证券代码:300672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五年一月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三) ...
国科微(300672) -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1-24 16:00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战略 目标实现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对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并制定了《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包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激励对象绩效的正确评价, ...
国科微(30067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1-24 16:00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包括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在内的激励对象绩效的 正确评价,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激励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 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 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战略 目标实现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对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 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并制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国科微(300672)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1-24 16:00
公司简称:国科微 证券代码:300672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1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2 | |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9 |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国科微、本公司、公司 | 指 |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 指 | 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 | 独立财务顾问、财务顾 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股票增值权、增值权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条件下通过模拟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的 方式,获得由公司支付的兑付价格与行权价格之间差额的权 | | | | 利。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增值权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 ...
国科微(300672)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24 16:00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科微")的委托,作为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 神,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发 表法律意见。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 见。 2025 年 1 月 湖 ...
国科微(300672) -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5-01-24 16:00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1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荆继武保证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荆继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 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荆继武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荆继武,其基本情况如下: 荆继武,男,196 ...
国科微(300672) -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2025-01-24 16:00
证券简称:国科微 证券代码:300672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一月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国科微(30067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4 16:00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5-007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提高 ...
国科微(300672)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24 16:00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1 月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含经办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依据我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发 表法律意见。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 见。 (二)本所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 司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法律 意见所必需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 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所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