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XI XINYU GUOKE TECHNOLOGY CO.(3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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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 - 2024年1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1-26 11:26
Group 1: Company Overview - Jiangxi Xinyu Guoke Technology Co., Ltd. primarily produces military pyrotechnics, while Guoke Military Industry focuses on ammunition and fuses, indicating a complementary relationship without direct competition [2][3]. Group 2: Product Range - The company’s military pyrotechnics include over 400 varieties, such as primers, detonators, and ignition devices, serving various military branches and law enforcement [3][4]. - Major clients include significant military groups like the Equip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 and China Shipbuilding, with the Equip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 being the largest customer [3]. Group 3: Market Position - Approximately ten domestic companies produce similar military pyrotechnics, with Xinyu Guoke being one of the most comprehensive in product variety [3]. - The company holds strong professional advantages in specific products like primers and ignition devices compared to competitors [3]. Group 4: Production and Capacity - The company does not produce explosives but relies on external suppliers, while it has an automated production line for detonators [4]. - Future capacity and revenue growth are planned through technological upgrades, product structure optimizatio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 special equipment production line, with a projected construction period of 36 months [4]. Group 5: Financial Performance and Goals - The company’s revenue and profit are subject to annual assessments by the military group, with realistic targets set in both the military group's and the company’s "14th Five-Year Plan" [4].
新余国科: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15 11: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 ...
新余国科: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15 11:14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3-044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余市高新区光明路 2916 号国防科技工业园 3 号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有根先生。 公司董事 8 人,除了黄勇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其 中袁有根、游细强、颜吉成、廖义刚先生出席现场会议,杨超、熊进光和雷恒池先生以视 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 3 人全部出席了会议,陈东先生和肖凌云女士出席现场会议, ...
新余国科:关于增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更正公告
2023-12-07 10:19
暨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 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是 □否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 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该 列 | 打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 | --- | --- | --- | --- | --- | | | | 勾 的 栏目 | 可 | | | | | | | 以投票 | | |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 √ | | | | | | ...
新余国科: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十四个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3-12-04 08:58
法人治理制度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十四个制度修订 对照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法人治理与规范运作内控制度部分内容进行 修订。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十四个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新余国科:《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04 08:58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章程修正经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 现行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 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 | |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 | 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 | 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 ...
新余国科: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4 08: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大会负 责。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公平对 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全体董事及本规则列明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
新余国科:关于增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2023-12-04 08:58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13:30 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十四个制度的议案》的子议案包括《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并结合《江西新 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负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公司章程要求董事的一般义务。独立董事对本 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
新余国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04 08: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的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订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搜寻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