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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确定。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 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 执行。 第三条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或者公共传媒上出现与公司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报道或者传闻时,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积极配合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调 查、询问,及时就有关报道或者传闻所涉及事项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 和评价体系,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 究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 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 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范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 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 来中,违反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直接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逾期不还;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 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 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 用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要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非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 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 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在六十日内完成 补选;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出辞职的委员仍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上市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 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至少每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反贿赂与举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反贿赂与举报管理制度 1 (一)遵守国家有关反舞弊、反贿赂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 (二)符合高标准的商业道德,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 准则; (三)禁止为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向国家工作人员、商业伙伴的员工或 代表、代理,以及其他影响交易的人直接或间接地提供贿赂,或承诺、参与或者 授权提供贿赂; (四)禁止直接或间接地索要、获取、同意获取或收受贿赂; (五)禁止实施达成贿赂的中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介绍、交付、或以其他 任何方式协助达成贿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防治舞弊、贿赂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和信誉, 强化公司治理舞弊、贿赂的长效预警机制,保障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高度重视所有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反舞弊、反贿赂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一、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建立规范、 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风险,提高 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及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系指公司以货币资金以及实物资产、无形 资产作价出资,取得或处置相应的股权或权益的投资活动,以及证券投资、购 买、处置或终止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活动,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设立或者增资 全资子公司除外)决策受本办法规制。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由董事长审批。 《公司章程》规定的购买及出售资产不受本办法约束。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权限划分为: (一)公司发生的下列重大对外投资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1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计算数据)占公司最近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 为,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 办理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负责人,未经董事会秘书许可,任何人不得从事投资者关系活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前,应取得具备任职能力的相关证明, 包括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或其他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 和依法经营,控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母公司""公司"系指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子 公司"系指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其中,全资子 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为 100%,对其行使完全的控制权和分配权;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以上,或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子公司的经营和投资应服从母公司的发展战略与产业布局。子 公司应自觉接受母公司的检查与监督;针对母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提出 的质疑,子公司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 第四条 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依法对子公司享有经济收益、 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以其 ...
华宝股份(30074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04 11:31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华宝香精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 事时,出席股东会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以下简称"出席 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人数 之积,出席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 拥有的投票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选举两名以上(包括两名)的董事时,应当采 取累积投票制,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的董事候选人选 入董事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提示该次董事选举是否将采用累 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负责组织制作符合累积投票制的 选举票。 第六条 出席股东投票时,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 票权数。如股东所投出的投票权数超过其实际拥有的投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