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tech(300768)
Search documents
迪普科技(3007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和《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 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 ...
迪普科技(30076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 合理、谨慎、客观,并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所涉及的风险因素,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提示 投资者可能出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应当在 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五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 ...
迪普科技(30076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
迪普科技(30076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款专用,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 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 作、公开透明的原则。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 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 ...
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董 事: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 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决 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 有关部门及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 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五条 董事会换届时,新任董事候选人由原任董事会提名;董事会职位因董事辞 职、退休、死亡、丧失工作能力或被股东会免职而出现空缺时,继任董事候选人由现任 董事会提名。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 ...
迪普科技(30076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进 一步完善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且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 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迪普科技(30076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 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和 债权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十四)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五)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六)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七)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
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管理层的考核与薪酬 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薪酬与考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2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当选委员须经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 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规则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迪普科技(3007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及《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长领 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 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四)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五)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六)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 ...
迪普科技(30076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11:0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 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 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设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 投资(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 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必须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投资公司主营业务及产业链相关业务, 有利于增加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有利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扩大再 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 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进行可行性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