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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7-29 12:1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AITONG SECURITIES CO.,LTD. (住所: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四年七月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接受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公司"或"发行 人")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 工作准则》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 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有关规定,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 ...
运达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发行对象出具承诺函明确认购下限的公告
2024-07-29 12:13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以及发行对 象出具承诺函明确认购下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因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 达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8.27元/股调整为8.22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84,643,288股(含本数)相应调整 为不超过85,158,150股(含本数)。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机电集团")近日在认购协议的基础上,对本次认 购股票数量及金额的下限作出的进一步承诺。机电集团承诺拟认购运达股份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为70,000万元(本次拟募集的资金金额上限), 认购数量为85,158,150股(本次拟 ...
运达股份: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4-07-29 12:13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Windey Energy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 558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七月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 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 ...
运达股份: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6 10:2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运达股份")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
运达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7-26 10:29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星期五)14:3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科技大厦 A 座 23 楼会 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高玲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10,474,1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1,771,155 股的 44. ...
运达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23 09:51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了便于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 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9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 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运达股份:关于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7-15 12:34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机国能电力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能")分别于 2019 年 2 月、2020 年 3 月签订风机 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中机国能销售合计 40 台 2.5MW 风力发电机组,合同 金额合计 41,543.17 万元(含税),公司已销售并完成开箱验收 40 台。因中机国 能未能按时支付公司货款,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向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 裁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在 2021 年末、2022 年末对此部 分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执行款、代付款共计 7,213.69 万元,公 司应收中机国能余额为 6,741.48 万元,该剩余款项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基于 谨慎性考虑,公司对此 ...
运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8 11:08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在线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 会议资料于 2024 年 7 月 1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 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荣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和表决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二)《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运瓴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瓴 能源")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 安新能源")提供担保,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债权余额不超过 1.4 亿元人民币且 不超过运瓴能源持有的淮安新能源经审计后的股权账面价值,本次 ...
运达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7-08 11:08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 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 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或"公司")2022 年向原股 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为参股公司提 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巨石新能源(淮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新能源")为运达能源科技 集团股份 ...
运达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7-08 11:07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 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或"公司")2022 年向原股 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浙江运达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能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满足运达能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运达能建拟使用运达股份的 银行授信,向银行申请开具保函,保函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 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单日担保余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在本次 事项的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如单笔保函期限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对该等保 函的决议有效期顺延至该等保函期满之日,具体期限根据项目需求确定。运达能 建使用公司银行授信开具保函的行为构成公司对运达能建的担保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