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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8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8 18:47
Group 1 - The company Zhongfu Circuit (SZ 300814) held its 21st meeting of the second board on August 27, 2025, to review the semi-annual report for 2025 and related documents [1]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the company's revenue composition was 89.34% from printed circuit boards and 10.66% from other businesses [1]
中富电路(30081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 时自动失去,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 ...
中富电路(3008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中富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包括审 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 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 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 士学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
中富电路(30081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进一步加强公司发展的战略研究和战略规划工作,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六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1 / 5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秉持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 开展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 ...
中富电路(30081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如有)、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 ...
中富电路(30081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1 第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 除非上下文另有含义,本细则所称信息披露是指: (一) 公司为营造正面形象需要而向媒体披露的公司信息; (二) 向主管机关申报的各项材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 ...
中富电路(300814)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 供会计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深圳中富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制度的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 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 益不受侵犯;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财务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 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部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全面负责公司日常财务事务的 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组织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并加以贯 彻、落实;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各种会计报表,负责 审查向外报送 ...
中富电路(30081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律守则 第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要机构的组成人员,其行为活动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东以及他人的利益, 及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管理业务知识及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知识。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全心全意处理公司事务,维护公司利益,对公司忠诚,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 职位、职权和内幕信息为自己谋私利。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 准把经营、管理活动中收取的折扣、中介费、礼金据为己有。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第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他人名义 开立账户存储。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 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 过,或者公司根据法律、行政 ...
中富电路(30081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 公司召开股东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 事会或者股东会召集人决定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登记在册的 股东为公司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 ...
中富电路(300814)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4:48
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中富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 ...